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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子生女孩遭嫌弃 不满丈夫起诉离婚被驳回

    (东莞离婚律师 东莞婚姻律师 网讯)丈夫重男轻女,因自己生下女儿后变得冷漠,王女士终于无法忍受,向法庭起诉离婚。近日,滨海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。

    今年41岁的王女士在17岁时就与丈夫张某相识,二人感情一直很好。然而当王女士生下女儿后,张某重男轻女的旧思想导致夫妻之间的感情产生裂痕,两人经常争吵。2001年7月,王女士带着女儿离家,外出生活。2013年,王女士在女儿已经成年后来到法院起诉离婚,后在法官的调解下撤回了诉讼。去年9月,王女士再次来到法院,请求判决离婚。

    法院审理后认为,原被告是自由恋爱,感情基础好,而且共同生活时间较长,今后只要双方互相尊重,加强彼此沟通,还是可能会和好的。故原告所提的离婚诉讼请求,法院不予支持,遂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王女士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。